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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5-02-12

主要负责人:焦永权

   务:阳泉市城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353-2168699   

传真号码:0353-2168699 

办公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大街300号 

工作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研究提出价格改革方案。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社会资金导向政策建议。对社会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物资储备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研究拟定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民营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民营企业规范企业行为,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和扩大就业,扶持民营企业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撑体系。

)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及应急储备物资在本区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能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拟定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定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十)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的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政府定价听证会。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运用数据技术赋能产业升级,统筹推进数字城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拟定全区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安全预警和应急监测。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定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发展和改革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