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张晋军
职 务:区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3034001
传真号码:3034020
办公地址:城区新建街东营盘1巷2号
工作职能:
(一)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深化教育系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区属学校的管理和城区范围内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中小学校的设置与调整。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四)组织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工作,指导全区依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编制区级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情况,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援助和扶贫助学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资金运转情况。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的综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九)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所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组织实施城区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成人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