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01项(整改措施1)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刻。强调客观因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对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环境污染较重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愿望强烈;对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紧迫感不强,对破解转型发展难题还存有畏难情绪;对解决煤矸石等“老大难”问题主动性不够、思路办法不多。
二、整改措施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城区区委、区政府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区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区委区政府各级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专题会,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环保整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严格整改标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零容忍态度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交办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使全区生态文明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深刻变化。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共10天)向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任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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