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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08

荆彦杰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区《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方案》要求,下沉物业服务管理,街道(乡镇)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负总责。负责指导住宅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办理备案手续。城区住建局将积极指导配合各街道、义井镇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业委会(物管会)组建、换届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对已交付专有面积过半的住宅小区提交筹备业主大会所需资料,组织指导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终止前期物业管理。严把业委会组建的人选关、审核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成员。尚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由各街道、义井镇牵头组建物管会,行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职责。

承办单位负责人:李常银

具体承办人:王栋

联系电话:5617590

阳泉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