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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1-12

李欣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前后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积极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老旧小区改造三期工程正在稳步推进。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前后问题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已作出以下安排部署: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居民代表取得联系,充分征求意见,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对公共设施以外部分的一体改造。二是在施工前,组织街道、社区、居民代表与施工单位见面,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完善现场施工方案;三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各开工小区在小区公示牌、门卫处等显著位置公示改造方案。四是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与施工企业签订补充协议,针对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维修处理;对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相关企业通过局务会研究确定处罚措施。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消除危险隐患、创建美丽环境、完善社区功能,达到给居民带来美好生活环境的目的。

负责人:李常银

承办人:王栋

联系电话:03535617590

阳泉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