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文件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城政发〔2020〕8号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区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樊志红区长负责的工作
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二、王吉魁常务副区长负责的工作
(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工作
1.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切、长期积累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强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反对“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4.积极建立宽容失败、合理容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大胆实践、大胆创新,以创新精神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快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6.完善督办落实机制,运用好“13710”政务督查督办手段,创造性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干事、激情干事、为民干事,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7.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8.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督。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1%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2.科学谋划一批全局性、基础性、牵引性强的优质项目。全年计划实施和推进项目52个,总投资195.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03亿元。
3.以能源革命引领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大力推广绿色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深入推进能源消费方式变革。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支持白羊墅光伏发电等产业发展。
4.认真落实区级领导包保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不断强化“一套班子、一个项目、一抓到底”的项目包保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推进、突出效能督察、层层压实责任。
5.严格执行“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考核机制,将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加快项目推进步伐,确保新建项目如期开工、续建项目如期完工、完工项目如期投产、投产项目如期达产。
6.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为项目对接、签约、落地、开工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保姆式”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评、资金、用工、物流运输、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市场开拓等实际困难,确保项目引得来、落得下、留得住、发展好。
7.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月”“集中开工月”“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活动,深化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为项目推进扫清障碍。
8.6月底前新建项目开工率要力争实现80%以上。
9.高水平编制好“十四五”规划。
(三)区财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3%。
2.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全力做好“三保”工作。
3.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
4.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项目绩效,财政性资金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
5.深化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改革,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6.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区综合债务率控制在风险预警线之内。
7.继续强化“助保贷”和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切实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8.完善农业农村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推动乡村生态、文化、产业的全面振兴。
9.准确把握国家刺激消费政策,拿出支持服务业复苏专项资金,促进服务业复商复市。
(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王家峪等示范村为引领,在义井镇全域打造更多的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
2.继续完善农村承包土地制度,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建设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3.以小河、圪台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试点,探索化解农村债务存量的有效办法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高标准完成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债务化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化解农村集体债务的阳泉城区经验。
4.依托瀑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营造生态型居住环境,打造城乡居民康复疗养区。
5.加快完成农村厕所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6.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清扫、保洁、清运全覆盖,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7.在圪台等村实施污水管网入户工程,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8.加快推进小河休闲农业产业园、圪台休闲观光采摘园建设,大力支持民宿旅游、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鼓励发展茶叶、蜂蜜、蛋鸡养殖等特色农业,培育壮大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严格落实河长制,突出做好河道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义井河西峪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全面加强城市水体治理。
10.高标准完成县域节水型达标任务建设。
(五)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健全完善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预防与救援责任链条无缝衔接。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区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
7.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8.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区审计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加强审计监督
(七)区统计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八)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按照“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总体要求,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体化建设,提供综合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服务,推动形成快速、便捷、多元的惠民服务体系。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90%以上,最大限度实现信息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三对”“六最”要求,开展营商环境升级专项活动,加快并联审批步伐,全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3.积极开展以“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为核心的“五减”专项行动。
4.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
5.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系统管监管(互联网+监管)”“一条热线管便民(12345)”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九)区经济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的工作
1.不断加强与山西联通和浪潮集团“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合作,探索发展数据采集、存储、交易及“区块链+”等产业。
2.抓住国家加大新基建投资机遇,加快推进阳泉移动、联通5G建设项目,加快推进5G基础网络建设,谋划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史晓文副区长负责的工作
(一)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深入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导评估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建立考核机制,健全评价体系,创新评估方式,形成更优改革方案,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激发校长教师活力,适应中高考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2.大力实施校园综合提质工程,加快新建义井中学等项目建设。
3.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二)区科学技术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运用好我区《科技创新奖补办法12条》,特别是为中小企业、创业青年发展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推进自主创新、引进创新、集成创新、融通创新。
2.加快创新型城市创建步伐,突出创建特色,补齐创建短板,集聚创建合力,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全区创新生态体系。
3.重点围绕大数据、互联网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组织科技计划项目,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
4.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开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绿色通道,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建立加速机制,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的潜力和动能。
5.重点推进大唐阳泉369云工厂扩容增效,持续提升大唐阳泉369云工厂孵化器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在双创平台运营管理、团队建设、企业培育、创新创业服务、产业集聚等方面进行专业化升级改造,力争实现提档升级目标。积极推进科技孵化基地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通过引进、联合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双创平台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水平。
6.积极推动3D打印应用探究实验室、无人机技术和应用中心、北航VR国家实验室冰雪运动模拟系统开发项目加快建设。
(三)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2.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以发展专业化、智慧化物流服务为重点,支持映凯冠福物流公、铁、海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推进津澜智能仓储物联广场项目建设,大力培育社会化物流市场,全力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整合现有资源,在河下、白羊墅打造集仓储、分拣、配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商贸物流园区。
3.全力打造区域性总部经济中心,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推动桃河集团总部从北京迁至我区,努力盘活闲置楼宇资源,推动金联、美隆、金地等楼宇总部提档升级,支持泉美、华龙等地方品牌做大做强。
4.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持续推动信息服务、娱乐健身等消费生态发展,加快推进万通广场影院、华联商厦运动城建设,继续支持小米新零售、乐村淘智慧新零售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5.围绕我区首位产业定位,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努力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上做文章,依托产业链大力引进上下游产业和配套企业,发挥好产业链精准招商优势。
6.扩大以商引商成效,充分利用我区本地商业资源,加强与商会、民营企业家、优秀人士的深度沟通对接,及时收集招商信息,瞄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招商。
7.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强同摩洛哥王国拜赖希德市在贸易、科技、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寻求新商机,探索新路径,走出新步伐。
8.加大与中汇融成集团雄安荣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接合作,积极推进中汇广场项目,加快建设荣事达3U产业园。
(四)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深入挖掘百团大战遗址公园、人民日报社印刷厂、阳泉市政府旧址等红色革命文化和火车站旧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底蕴。
2.开发推广彩面塑、剪纸、根雕、葫芦雕刻等地方特色产品。
3.举办第二届“漾泉”文化节,积极打造文旅深度融合特色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业向融合化、品牌化发展。
4.发挥近郊自然生态优势,加快推进“漾泉”文旅康养小镇建设,挖掘义井镇“五峪”旅游资源,擦亮“阳光之城、泉泽之区”靓丽名片,全力打造区域性文旅康养中心。
5.大力推进“水魂古韵”大阳泉文化旅游改造项目,打造人文生态休闲区。
6.继续加强评梅故居、大阳泉明清一条街等古文化、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改造,提升文化古村吸引力。
7.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
8.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9.邀请旗下桃河影业联合出品的院线电影《第一炉香》在阳泉路演。
四、韩文明副区长负责的工作
(一)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2.打牢社区警务根基,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二)区司法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持续推动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三)区信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开展“规范化创新年”活动,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施策解决群众诉求,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处理。
五、高鹏副区长负责的工作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2.帮助泽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民用防护口罩生产等新产业项目达产达效。
3.加快推进瀑里炉料有限公司3万吨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和市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大口径煤气阀门技术改造项目,通过产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能源革命。
4.统筹抓好县区国企改革,确保与市属国有企业同步完成,努力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支持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公司组织行为,理顺企业管理体制,提高国企国资竞争力。
5.积极推动南煤集团、省运公司及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做到职能、档案、党组织关系、人员、资产移交“五个到位”。
6.全面落实我区疫情期间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度难关若干办法》等各项帮扶政策,持续加大入企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7.认真落实《“1+6”行动方案》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8.积极培育“小升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9.积极推动智能机器人项目尽快落地。
(二)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积极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完成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工作。
2.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确保应保尽保。
3.推进城市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完成阳坡垴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
4.以民政部、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引,完成所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5.巩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省级实验街道、实验社区创建工作,引深“三社联动”,实施“三岗十一级”岗位薪酬制和提高退职老居干薪酬待遇,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引导街道、社区打造一批叫得响、推得开、传得远的服务品牌。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1%以上。
2.城镇新增就业2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3.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构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零就业家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托底工作。
4.重点做好疫情期间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确保劳动关系稳定。
5.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互联网+社保”改革。
6.全面落实创新人才激励扶持政策,健全创新人才引进服务机制,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补齐创新人才短板。以“高精尖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实施“领军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培育工程”“优秀教师支持计划”,培育创新创造实力,赋能创新驱动。积极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动“候鸟人才工作站”,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储备。加强与我市“一本两专”院校交流合作,强化科学普及宣传,推动科普基地有效发挥作用,重视提升全民科技素养,努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在全区营造尊才、爱才、引才、用才的浓厚氛围,打造全市人才“洼地”。
六、李明副区长负责的工作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168余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169万平方米。
2、全面完成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
3、加快推进广阳路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工程进度。
4、积极推动中环快速路西南环东段项目建设。
5、结合全市“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功能完善、绿色智慧、管理科学、宜居宜业的高品质中心城区。
6、着力解决好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问题,保障性住房新建800套,住房租赁补贴400户。
7、以大阳泉村、南庄村、义东沟城中村改造项目为支撑,形成城郊城周集中连片新城,打造“城中有城”新格局。
8、做好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环卫处牵头负责的工作
1、加强环卫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置。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坚持“冬病夏治”“冬病早治”,持续强化“控煤、治污、降尘、管车”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措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2、做好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
(四)区创卫办牵头负责的工作
1、巩固拓展创卫成果,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坚持创卫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上下功夫,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七、文杰副区长负责的工作
(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2、加大裸露地综合整治,完成我区环京津冀裸露土地生态治理任务。
3、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加快推进杨家山生态治理等工程,实现退役矸山治理全覆盖。
(二)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以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社)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3、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大力推动健康阳泉便民服务平台项目落地,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面加快健康城区建设。
4、加强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完成集团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检验、电子病历及远程心电诊断等服务功能。
5、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药品统一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
6、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有效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和满意度。
7、抓住应对疫情催生的新机遇,积极支持生物医药和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发展。
8、巩固拓展创卫成果,持续开展健康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9、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加快提振消费信心,推动减免房屋租金,出台《城区提振餐饮行业信心八条措施》,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全面促进服务业复商复市。
2、积极培育消费增长点,充分挖掘“夜间经济”“假日经济”活力,发展消费新业态,做好消费大文章,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打造消费“洼地”。
3、巩固拓展创卫成果,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加强与德安杰环球顾问集团等咨询公司对接,对市场、消费业态和商业项目进行包装设计,高标准推进滨河、兴隆街等商圈消费升级,探索打造体验娱乐、文化元素等各类特色和高品位商业街区。
八、义井镇牵头负责的工作
1.积极推进德业居花园西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2.积极推进瀑里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工程等项目。
(此件依申请公开)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阳泉市桃河公园沿岸足球场建设的请示
城政发〔2020〕9号
二○二〇年九月七日
(略)
(此件不予公开)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25号
二○二○年七月六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及其他入河流域治理攻坚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和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阳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水防办发〔2020〕2号)、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城政办发〔2020〕13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现就我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在前期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筛查出的16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通过对各类排污口综合整治,实现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控制入河排污,促进我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明确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入河排污口监管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协调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信息共享,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2.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各级河长要组织对所负责的河流(河段)入河排污口进一步摸底调查,客观真实的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建立台账,不留“死角”,确保工作质量。
3.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重点查找梳理每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设置手续、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落实。
4.分类施策、专项整治。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分类整改措施,明确规范整治责任、路线图、时间表,建立备案与督导机制,推进我区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对辖区内确定的16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明确每个排污口整治措施和责任主体,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等措施进行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结合实际情况,对城镇污水散乱排口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成〔2015〕130号)的规定,对其进行截污纳管,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农村生活散乱排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对非法排放的入河排污口坚决予以封堵。确保沟道水清、岸绿、景美的整治效果。(区住建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根据人力和物力情况,筛选污水排放量较大、污染较重的入河排污口作为今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全年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在每年预算中安排入河排污口监测专项经费,保证每年开展入河排污口常规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T15562.1-1995)要求,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完善入河排污口标志设立,设置标示牌,注明排污口编号、名称、位置、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设置单位、审批单位及监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河流水库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积极认真做好河流水库的保护,确保排污口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
进一步健全排污口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定期会议、信息报送、进度通报等制度,及时沟通交流排污口整治相关情况,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实现全民监督。
严格依法管理各入河排污口,坚持防治结合,并且要结合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充分运用文化、互联网、媒体等力量,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加大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增强社会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附件:阳泉市城区入河排污口(点)整治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26号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71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和创建“零事故”单位的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抓好“三个下功夫”,即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为落实我省“四为四高两同步”,我市“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和我区打造“三有”新城区、建设阳泉“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到2022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2以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樊志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吉魁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史晓文 区政府副区长
韩文明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高 鹏 区政府副区长
李 明 区政府副区长
文 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义井镇、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工作专班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王吉魁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杜玉峰 区应急局局长
赵利荣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常银 区住建局局长
李荣贵 区教育局局长
路永青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局长
马海斌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贾勇慧 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队三分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市交警二大队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杜玉峰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牵头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等情况,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全文可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文件明确的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再制定实施方案。2个专题和8个专项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义井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义井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区应急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市城管执法队三分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市交警二大队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区住建局、市城管执法队三分队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应急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队三分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冶金制造安全整治。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校园安全整治。区教育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体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二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措施
(一)对表细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按照晋政办发〔2020〕45号文件明确的重点内容,制定专门表格,明确整治内容和标准,做到对表检查、对标验收。本级监管企业每年检查“全覆盖”。
(二)清单管理。义井镇、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建立并动态更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情况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以下简称“四个清单”,清单具体内容及报送要求由区安委办另行通知)。
(三)挂牌督办。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由区政府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将挂牌督办情况报专班办公室。
(四)强化督导。区工作专班每半年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至少开展一次督导,督导结果报区政府。并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
(五)定期通报。专班办公室将采取及时通报的方式,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甚至敷衍了事、被动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六)严肃问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底前)。召开区安委会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义井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同步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底)。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规范建立“四个清单”,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底)。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紧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要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底)。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要借鉴其他单位安全隐患调查处理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要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一项重大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攻坚行动,也是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迫切需要。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义井镇、各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工作进展等情况。要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三)完善制度体系。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隐患查治、监管执法、支持保障“四大体系”,社会化和专家服务、行刑衔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四大机制”、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十项制度”。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和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工作保障。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阳泉市城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组建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切实发挥第三方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强化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六)及时报送情况。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送本级“四个清单”和执法典型案例,每年11月底前报送本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专班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区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
联 系 人:霍宇彬 马恒美
联系电话:5668363
电子邮箱:yqcqawb@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27号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阳泉市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9月5日印发的《阳泉市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城政办发〔2016〕42号)同时废止。
阳泉市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全区水旱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因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对工作。
2 全区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阳泉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我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中小企业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国网阳泉市平坦供电公司、义井镇政府、上站街道办事处、下站街道办事处、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南山路街道办事处、义井街道办事处、坡底街道办事处。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防办),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区防指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
2.2 分级应对
符合一级、二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区防指指挥长组织抢险救援;符合三级、四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区防指副指挥长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抢险救援。区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5。
跨行政区域的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由上一级防总和防指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2.3 现场指挥部
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立现场指挥部。区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人员安置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和宣传报道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各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2.3.1 综合组
组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和抢险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落实,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 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区防汛应急突击队、社会救援队伍,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拟定抢险救援方案,调动应急力量,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灾情巡查。
2.3.3 技术组
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
职责:提供水情、地质灾害信息,指导周边划定危险区域,分析灾情趋势,提出抢险救援建议。
2.3.4 人员安置组
组长: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设定避难场所和撤离路线,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及家属,处理其他有关善后工作。
2.3.5 物资供应组
组长: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调拨、征用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装备、车辆等。
2.3.6 后勤保障组
组长: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国网阳泉市平坦供电公司。
职责:救援现场所需电力、照明、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和装备场地保障。
2.3.7 医学救护组
组长:区卫体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卫体局,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负责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区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灾害区域和人员安置点的卫生防疫。
2.3.8 社会稳定组
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交通管制、疏导,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安置点的治安维护。
2.3.9 宣传报道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职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引导舆论。
2.4 应急力量
防汛抗旱应急力量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抗旱服务队为专业力量,驻区部队为突击力量,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为协同力量,企事业单位职工、当地群众为辅助力量。
3 风险防控
区防指督促指导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及时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从思想、组织、工程、预案、队伍、物资、通信等方面提早做好准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辨识、监测监控、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全面调查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隐患点,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组织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交管部门要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站点,明确监测项目,主要对灾害性天气、雨水情、工情、险情、墒情、农情、灾情等进行监测预测。
4.2 预警
4.2.1 降雨预警
区防办加强与市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对城区灾害性天气进行监测预报,及时对暴雨、重要降雨过程进行预警,并将结果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强降雨时,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组织会商,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应急准备,落实应急措施。
4.2.2 水利工程预警
当河流、湖泊出现警戒水位或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准备。
4.2.3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预警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和报讯。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信号发送员,发现危险征兆,立即报警,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4.2.4 洪水预警
当河流发生洪水时,区防指各部门应收集动态灾情,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区防指协调上级水利部门对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势进行实时监测,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会商,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
4.2.5 城市内涝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区住建局及时明确内涝灾害预警区域,并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警示标志,做好防洪排涝准备工作。
4.2.6 干旱预警
干旱发生后,依据作物受旱面积和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会商,发布相应级别的干旱预警,采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
5 应急处置和救援
5.1 信息报送
洪涝灾害发生时,监测单位、巡查人员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防办)报告;干旱灾害发生时,有关单位按职责及规定逐级报送信息。
5.2 信息处置
区防办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水旱灾害趋势,研究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3 先期处置
水旱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灾害符合一定条件时,由区指挥长、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参加,分析水旱灾害趋势,提出防范重点和建议,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
5.4 区级响应
区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水旱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防汛抗旱区级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5。
5.4.1 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区防办主任启动四级响应,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5.4.2 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区防办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区防办主任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防指及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视情协调增派救援力量,调拨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变化,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区防办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4.3 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区防办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防办通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灾工作,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3)区防办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增派应急力量,调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
(4)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交通、通信、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5)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提供精准天气预报。
(6)区现场指挥部协调市及区级媒体加强抢险救援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7)按照上级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
(8)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
5.4.4 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区防指指挥长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上级工作组指导意见,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5.4.5 响应调整
根据水旱灾情发展趋势,经区防指或区防办会商,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4.6 响应结束
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灾得到缓解,二级、一级响应由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三级响应由区防办主任决定响应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区防办和灾害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水旱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分析,对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应急处置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灾害发生过程和规模、成因、人员伤亡、灾害损失及应急响应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2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支付区防指组织水旱灾害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费用。
6.3 工作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防办要及时对水旱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水旱灾害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 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受灾地区群众生活供给、救灾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服务、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等重建工作。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区防办应当及时归还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 附则
8.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防办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要落实定期培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防汛抗旱管理人员培训。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9月5日印发的《阳泉市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城政办发〔2016〕42号)废止。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区级防汛应急响应流程图(略)
2. 区级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略)
3.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略)
4. 干旱灾害分级及预警措施 (略)
5. 水旱灾害区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略)
6. 名词解释(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28号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群专结合、科学应对、专业处置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阳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区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5 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避险转移、伤亡人数或经济损失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见附件4)。
2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
全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防震减灾中心、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国网阳泉市平坦供电公司、义井镇政府、上站街道办事处、下站街道办事处、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南山路街道办事处、义井街道办事处、坡底街道办事处。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区级指挥部是应对本区行政区域小型地质灾害(转移人数100人以下或因灾死亡<含失联>3人以下)的主体。
跨区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区指挥部负责与相邻县(区)进行协调;区内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由相邻乡镇(街道)分别指挥,区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 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通信保障组、涉险人员核查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等10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
2.2.1 综合组
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落实,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 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社会救援队伍、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拟定救援方案,调配救援力量,人员搜救,救援指导。
2.2.3 技术组
组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技术支撑单位等。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
职责:提供灾害点的基础信息和测绘图件,指导周边隐患排查和危险区划定,灾害趋势预测,提出处置建议,安全监测。
2.2.4 通信保障组
组长:区工信局局长。
成员:区工信局
职责:保障通讯网络畅通。
2.2.5 涉险人员核查组
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
职责:与责任单位共同承担,核查涉险人员身份信息,提供失联人员分布图。
2.2.6 人员安置组
组长: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成员: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
职责: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有关善后工作。
2.2.7 后勤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组员: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国网阳泉市平坦供电公司。
职责:救援现场所需电力、照明、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和装备场地保障。
2.2.8 医学救护组
组长:区卫体局局长。
成员:区卫体局、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
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市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灾害区域和人员安置点的卫生防疫。
2.2.9 社会稳定组
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
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做好安置点的治安维护。
2.2.10 宣传报道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事发地(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
职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引导舆论。
2.3 救援队伍
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为救援主力;社会救援队伍为救援辅助力量。
3 风险防控
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等部门依法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域、风险点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督查检查,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明确防治责任,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住建、农业农村、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巡查、定点监测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4 监测和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区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干线等重要工程地段,建立监测点,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监测人员和监测单位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后,要立即向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及时研判处置发出预警。
因气象原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时,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在我区发布。由低到高分四个级别(各级别含义及预警措施详见附件3)。预警级别达到三级(黄色)以上时,区自然资源局应向公众发布。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送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应立即向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 信息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突发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后,应迅速分析研判、核实,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5.3 先期处置
发生地质灾害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灾害信息后,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应急响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和群众应在第一时间开展临灾避险、自救互救、抢险救援、危险区划定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灾情核查、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情监测,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
5.4 响应
区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地质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区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4)。
5.4.1 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及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
(3)视情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和医疗救援力量。
(4)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5)区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4.2 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援情况,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展开行动。
(3)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增调区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消防救援、区级医疗卫生、地质监测等队伍。
(4)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交通、通信、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5)区现场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周边地质环境、气象等监测,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6)区现场指挥部及时发布灾情及救援信息。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7)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做好疏散和转移安置群众工作。
(8)按照省、市、区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
5.4.3 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区总指挥长请示上级,启动二级响应。在做好三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及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省、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5.4.4 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区总指挥长请示上级,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及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省、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5.5 响应调整
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6 响应结束
救援结束,险情得到控制,一级、二级、三级响应由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经过、灾害类型和规模、灾害成因、应急响应、人员伤亡、灾情损失、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
6.2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救援过程中的救援费用予以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及时支付启动区级响应时经区指挥部调用发生的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费用。
6.3 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指挥部要对本次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参加抢险救援的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7 恢复与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区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并报市人民政府。
8 附则
8.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制定部门预案或应急响应手册,在各自系统内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掌握预案知识和处置程序,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总结应急演练中的不足,完善预案。区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救援队伍技术比武和全区性应急演练。
8.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8年7月9日印发的《阳泉市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城政办发〔2018〕25号)同时废止。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略)
2.阳泉市城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略)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略)
4.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及对应区级响应(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农村供水工程
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29号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供水单位:
现将《阳泉市城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
为促进和规范我区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持久发挥效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水农水〔2019〕20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农村供水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供水收费、用水缴费、规范使用、保障运行”的思路,坚持水费必须收、原则按成本收、不足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补齐的原则,落实成本测算、制定水价、严格征收等工作,逐步实现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水户全面缴费的目标。
总目标:2021年底前,全区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具体目标:2019年底前,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制度,9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0年6月底,5处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0年12月底,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1年6月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1年12月底,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村水费计量设施安装进度。计量设施是水费收缴的基础。为规范水费收缴工作,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资金、用水户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的安装和改造,有条件的村可推广建设集中表坑(表房)、预付费智能水表、安装物联网远传智能水表等性能可靠、管理方便、信息化水平高的设备和设施。
(二)全面推行农村饮水按供水成本收费。原则上农村饮水工程按成本收费,根据我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实际情况,农村供水成本主要包括:原水费、原材料费、动力费、职工薪酬、日常维护费、水质检测费、大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其他生产成本、供水单位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销售和财务费用。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核算确定,并向农村居民公示。
1、对农村低保户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按用水量对应价格50%收取,不足的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收入补齐。
2、为节约用水,鼓励供水运行管理单位执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三)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补贴与激励方式。农村供水工程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农村供水工程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济困”和“激励”作用。对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经济欠发达的村,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维持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要统筹资金,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钩激励机制,对于不收水费的工程原则上不安排使用上级财政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
(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入实行专账管理。运行管理单位要设立专户,其中的大修费和折旧费列专账管理。水费收入和支出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大修费和折旧费主要用于供水工程和大件设备的维修或更新,严禁截留和挪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义井镇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和水费收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水费收缴工作落实,确保水价执行科学合理和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水费收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水费收缴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明确职能职责。义井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水价和水费收缴工作。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政策,开展供水工程水价成本监审、水价制定和批复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及指导水务部门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供水水价成本测算和水费收缴检查监督等工作,配合开展供水水价确定或者调整有关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电力等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供水用地、税收、用电等方面相关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义井镇务必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要充分听取各行政村、村小组和广大用水户的意见建议,努力使供水价格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要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农村群众节约用水和“水是资源、水是商品、用水缴费”的意识,改变部分村民长期以来吃水不花钱、吃免费水的传统观念,提升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合理水价的接受程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农村有偿用水。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30号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区直各有关单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
按照《阳泉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阳煤化解产能验收办发[2020]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组织
成立阳泉市城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樊志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吉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区级验收工作。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参照区级验收组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所属煤矿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
二、验收标准
除严格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外,还要结合我市出台的有关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标准,做实做细验收工作,验收标准见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区级验收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关闭工作。
城区人民政府承担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闭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关闭退出煤矿开展工作,对煤矿关闭的档案资料、封闭填实井筒等煤矿关闭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检查。
在接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自然资源、能源、公安、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关闭煤矿的验收程序、内容和标准开展区级验收工作,填写《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经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市级验收。区人民政府监督煤炭企业及时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移交有关资料,明确关闭煤矿日常监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产能不可恢复。
(二)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工作。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的验收工作,对设备撤除、井口封闭、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等主要关闭退出工作要按时按质完成到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本企业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内部验收,相关资料整理成卷。
四、验收程序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关闭验收后,由区人民政府出具关闭煤矿验收报告,并上报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出具关闭煤矿验收报告。
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市级联合验收组按照职责分工和验收方案要求,对关闭退出煤矿进行综合验收,向企业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煤炭行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直各有关单位和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高度重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验收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加快关闭退出煤矿的验收步伐。
各成员单位要对照2020年阳泉市城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联合验收组分组及职责分工要求(见附件6),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实施。
(二)压实部门责任,主动服务到位。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奖补资金、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置、证照注销、生态修复、风险应对等重点工作,主动上门服务,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
(三)细化关闭措施,确保安全退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煤矿关闭退出各环节安全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特别是回撤设备时,要设专人盯守,各大监控系统要全天候在线监测,确保人员安全。要坚决严禁以“过渡期”或“回撤期”等名义违规组织生产,要对列入本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矿增加安全监管频次,必要时派专人蹲守驻矿,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煤矿安全关闭退出。
(四)严格标准,确保井筒封闭到位。煤矿关闭要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第六条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实施,重点是:关闭的立井应当填实,或在井口浇筑一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关闭的斜井(平硐)在井口以下斜长20米处砌筑一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实至井口,并浇筑钢筋混凝土封墙,确保永久封闭。
(五)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任务。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履行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主体责任,研判各环节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提前制定防范各种风险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提前妥善处理可预见性的矛盾风险。同时做好分流安置职工的思想工作,建立健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按职代会通过的安置方案组织实施,研判因职工安置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六)关闭时间及验收进度安排。
1、停产停建:2020年6月30日停止采掘活动。
2、回撤时间:2020年9月20日前设备回撤完毕。
3、封闭井筒:2020年9月30日前井筒封闭完成。
4、通过验收: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区级验收。
附件:1.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略)
2.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产能退出认定)(略)
3.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资金使用及债务处置)(略)
4.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职工安置)(略)
5.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煤矿关闭)(略)
6.2020年阳泉市城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联合验收组分组及职责分工表(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水污染防治2020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31号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城区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和《阳泉市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实现2020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城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实现突破性改善,白羊墅国考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7%;小河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消除劣V类水体
1.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对全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实施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农业农村局配合,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以下均须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深化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排查整治。推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城区计划改造义井河上游段、桃河下游段“雨污分流”1.76公里,按照三年全部完成制定目标。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区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配合)
3.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特许经营,鼓励实施“厂网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配合)
4.严格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监管,依法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配套建设污水水质监测设施,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出口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住建局配合)
5.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严禁畜禽养殖粪污直排河道。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大力保护良好水体
6.建立完善预警保障机制。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强化对小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预警分析功能,建立会商机制,科学分析研判断面水质状况,及时向水质异常的有关单位进行预警,采取防范措施,及时遏制水质异常波动。(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
7.规范旅游区污染控制。坚持旅游区污染不入河的原则,强化实施截污治理。已建成的旅游区要实施截污工程,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新开发的旅游区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管控沿河各类分散型旅游点、农家乐、小型宾馆饭店,“杜绝农家乐及其他餐饮废水直排,农家乐、小型宾馆饭店整治达标率达到8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配合)
8.持续开展桃河、义井河国土绿化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功能。继续在重要河流流域内开展湿地建设、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扩大湿地保护修复面积,加强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9.提升河流沿岸生态缓冲带防护水平。确定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范围,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河带保护范围,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10.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及时清理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清河时,实行分段、分时、分步骤清淤,建设临时拦沙坝等有效措施防止清淤过程无序施工扰动河道,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强化河长制巡河机制,加强巡河排查,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区住建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11.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试点。推动封井回填、闭坑矿山老窑水修复治理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12.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源地下水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双源”(污染源、饮用水源)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配合)
13.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收尾工作。对已经停产、列入改造计划的加油站,全部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备案。对计划关停的加油站,开展加油站场地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如发现渗漏现象,须进行防渗改造修复。加油站需按要求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四)强化整治黑臭水体
14.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已完成整治、符合采水条件的建成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黑臭,同时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长制久清”。(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配合)
15.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及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完成上级下达的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区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着力保护水资源
16.推动城市节水。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按职责分工牵头)
17.强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科学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明确闸坝、水库联合调度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 维持河流生态用水需求。(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
(六)加强水环境管理
18.建立完善河湖长制长效机制。根据河湖长制运行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工作制度,重点完善河湖长制分办、督办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9.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及时公开曝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工信局、区卫体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区域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并组织制定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要求,认真研究和及时协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调度、通报督办等职能。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实际研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定期将工作信息报送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水环境保护投入,通过多种途径强化资金保障。要积极落实污水处理费等相关税费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新突破,推动我区污水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新发布的《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法规标准宣传引导,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水环境保护正面典型,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等负面典型,畅通监督渠道,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激励、惩戒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阳泉英伦男仕
医院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城政办发〔2020〕32号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略)
(此件不予公开)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33号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阳泉市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3月30日省委常委会议、7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59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以下简称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数量、类型、面积等情况和底数,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为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和保障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提供基础依据。
(二)工作任务。按照《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运用信息化和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排核查,圈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范围和对象;
2.依据圈定的范围和对象,逐宗、逐房、逐项目核查违法建房情况,并填报信息采集表;
3.通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汇总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
4.逐级汇总统计、分级建立摸排台账;
5.依据摸排成果,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二、摸排对象和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区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一)时间范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二)占用耕地认定。占用耕地是指2013年以来占地建房之前的地籍数据为耕地。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具体情形如下:
1.长年耕种的纯耕地;
2.休耕、撂荒的耕地;
3.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
4.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
5.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
6.自然资源数据库认定为耕地,但林草数据库认定为林地、草原的土地。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耕地和集体耕地),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三)违法乱占耕地认定。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
违法占用耕地情形如下:
1.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
2.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
3.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
4.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
5.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
6.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
7.其他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形。
下列情况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1.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
2.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或我省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的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
7.已经纳入全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
(四)摸排对象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和方法
(一)技术路线
1.制作并下发基础资料。省级利用国家下发的基础资料,结合我省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第三次全省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经数据分析、套合比对、综合研判,制作并下发全省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疑似违法图斑,为顺利开展摸排工作提供辅助和依据。
2.数据录入填报。按照“国家汇交平台”填报要求,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最终形成统计汇总结果,建立摸排台账,确保数据顺利汇交。
3.成果质量管控。逐宗逐项目填写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均可多人),建立各级党(工)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制度,从严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摸排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摸排期间,上级将采取调研、督导、核查、抽查等方式,对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技术方法
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坚持政府组织主导、部门推进落实、乡村(街区)全面直接参与的体制机制,实行与国土“三调”工作相衔接的技术方法和工作机制。
1.以区为单位,为确保工作进度与技术成果的一致性,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确定原“三调”作业队伍为本次摸排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
2.以“三调”数据为基础,统筹结合两权登记、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利用规划等基础管理数据,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摸排工作。
3.在做好“三调”与本次摸排工作相衔接的同时,要确保“三调”与摸排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不得影响“三调”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格局。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分三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1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下发基础资料等工作,做好摸排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核查摸排及上报初步结果阶段(10月2日-10月30日)。采用信息化+传统摸排方式,进村(社区)入户,逐房、逐项目实地核实排查,完成初步摸排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初步摸排并在各村张榜公示,10月13日前初步摸排结果通过国家汇交平台填报摸排数据上报,做好与市级初步摸排结果数据汇交对接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纠错及上报最终成果阶段(10月15日-11月30日)。完成协调机制和省反馈意见及本级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纠错工作,11月13日前完成区级最终摸排成果数据,报送摸排工作报告(包括最终摸排成果、分类处置意见等);做好与市级最终摸排成果数据汇交对接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阳泉市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因摸排工作需要,工作组在区自然资源局设立摸排工作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要义井镇、各街道参照区级成立对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当地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地区摸排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本地区摸排工作。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中央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地方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接连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省领导相继作出指示、批示,安排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关精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过问相关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安排督办,对摸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义井镇、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好摸排工作对于圆满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及时成立对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摸排工作的统一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果断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动担当尽责;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狠抓工作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确保按要求圆满完成摸排任务。
(二)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排查。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省负总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技术单位,完成相关资料准备,为摸排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市级负责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区级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有关技术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区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并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摸排工作与“两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与认定标准一致。
要加强摸排成果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三)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实行属地管理,各级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建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村(社区)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双签字”负责制,从严审核把关摸排结果,确保摸排成果全面、真实、准确。区政府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电话,为基层解疑释惑,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摸排过程中,全方位拍摄房屋及占地现状照片,精准确定房屋占地面积。尤其对住宅类房屋的摸排工作,要以村(组)为工作单元开展。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公开透明、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四)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建立专项办公室与纪委监委互通共享机制,摸排工作在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开展,纪委监委为摸排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共同推动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现相关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地区,要约谈党委和政府相关负责人;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通过网络信息、电视报纸,微信视频、标语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为顺利开展摸排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特别要加强保密工作,涉及的重要工作、核心数据、个人隐私以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等涉密信息,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到位。根据《摸排工作方案》关于“所需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精神,要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表:1.信息采集表(住宅类)(略)
2.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务类)(略)
3.信息采集表(产业类)(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34号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阳泉市城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城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我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市委“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的战略目标,围绕区委为打造“三有”新城区、建设阳泉“首善之区”发展战略,以促进项目建设为根本,助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审批服务便民利企为导向,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为确保我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集中调整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和 “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情况,对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责任事项进行集中调整。梳理汇总形成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0版)。组织编制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清单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2020年底前集中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办理、监督。(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能力,探索实行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2020年底前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3.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底按照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出台我区“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照我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面清理清单之外的门槛和隐性限制,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解决。(区发改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进一步落实放宽服务业准入政策。落实放宽服务业准入的各项政策,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等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实现市场化配置资源要素。(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体局、区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积极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承接落实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相关事项,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7.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严格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申报、一次告知。(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三网融合”。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自助办”,不见面审批。(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1.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解读和专题培训工作。通过集中清理和单提单报清理等方式,全面梳理我区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制定出台《阳泉市城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跟踪督办暂行办法》,在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光荣榜,搭建损害营商环境曝光台,实施正反双向激励。(区司法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依托政税银大数据分析,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点对点推送、远程辅导、智慧填报等方式,推进优惠“大礼包”应享尽享,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坚决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推进税费在线缴纳,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2020年8月底前组织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杜绝涉企违规收费。(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全区担保体系建设进度,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分散风险的作用。健全接续还贷周转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比率和效率。加快纾困基金组建工作,解决上市民营企业的流动性问题,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稳妥推动资产证券化,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区集聚发展。(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构建创新生态环境
16.规划引领创新。制定《阳泉市城区关于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推进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科技创新纳入高质量发展体系,以新机制、新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和效能。研究制定《阳泉市城区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集中组织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服务,实现2020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区科技局、区工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区科技局、区教育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指导推动企业、技工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认定,研究启动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做好机构备案及监管服务。(区人社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机制。简化高端人才引进手续,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改进优化来华工作外国人管理工作,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对象范围,优化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永久居留审批服务。对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服务我区营商环境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逐步构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侵害阳泉地方特色、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实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精准打击。(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信用监管公示结果,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大幅度减少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联合执法,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检查。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完善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的监管规定,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稳妥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逐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规范征信业务市场,探索不符合备案条件但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退出路径。加快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地方征信平合尽快落地,服务小微企业。(区发改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效归集整合监管业务数据、公共信用数据、市场信用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迫溯、问题可监测、监管可监督。年底前,基本建立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重点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建立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适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效能评估,倒逼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按职责分工门负责)
25.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外资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切实维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对依法招标项目是否进行招标的双随机抽查,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进一步维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公平竞争。(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27.加快推进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我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正式启动,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满足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和数据共享,数字政府运行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一批数字政府重点应用项目上线运行。加快建设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等主题信息资源库,积极开展政务数据试点应用,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区信息中心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进一步提升窗口和部门政务服务水平。巩固 “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完善集中审批服务模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动2020年底前实现办事流程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事标准统一、网办事项统一的“五统一”审批服务新模式。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在政务大厅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作风纪律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将群众和企业对政务大厅、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次进行评价,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各部门承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交办问题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实行严格考核。(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政府支撑体系建设应用,推进线上线下受理办理“一个标准”。完善政务大厅功能,深化“一网、一门、一窗、一章、一次”改革。各部门未划转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进驻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利用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重点就平台受理的对各部门投诉举报率、各部门对平台转办事项的限时办结率、平台回访群众获得对各部门的满意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信息中心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深入开展“五减”专项改革。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创新创业、民生热点等方面的政务服务,减事项、减时限、减要件、减环节、减证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进纳税便民利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持续拓展网上办税功能,2020年底前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90%主要办税事项提供全程网上办。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查补税款时自动生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税额。(区税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32.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制定出台《促进“互联网十社会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实行市场主体投资养老服务“零门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优化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项目的审报工作。不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试点。落实“晋享云课堂”教育教学共同体项目,完善我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区发改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等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持续优化各项便民服务。持续优化居住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证件或手续办理流程,便利群众办事。(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发布区级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同步做好线上办理事项的规范统一,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在全区域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2020年底前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保准入、定点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区医保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对改革的政策保障
35.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将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促改、以考促进、以考促优,倒逼各级各部门刀刃向内、主动创新、狠抓落实,加快推动我区营商环境进入全市全省前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常态化开展企业商会意见建议直通车、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政企双月对接、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区工商联牵头,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今年,市委、市政府已将“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对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都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本分工要点及市考核重点任务的责任落实和日常工作推进,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月度报告、季度分析、排名通报制度,确保年底逐一对账见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作攻关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堵点难点。对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土地供给、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政务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切实使改革成效惠及企业和群众。对敷衍塞责、部门本位、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惩戒和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办落实。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放管服效”改革举措、实际成效,宣扬典型经验、成功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13710”信息督办系统“利器”作用,把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纳入“13710”,实时跟进督办。要充分运用“好差评”机制,自觉接受企业群众的“点赞”“吐槽”“拍砖”,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并举。多管齐下,推动各项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城乡建设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35号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义井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阳泉市城区城乡建设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城乡建设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6日阳泉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0.1”太原市台骀山景区重大火灾事故和阳泉市“10.16”盂县梁家寨大崔家庄村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城乡建设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区政府10月16日安全会议精神,为有效防范此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楼阳生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做实做透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副区长李明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三分队、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义井镇、各街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局长李常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工作总结等工作。
从市城管执法三分队、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帮扶组,对义井镇、各街道进行帮扶督导。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装饰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含所有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一)在建项目装饰工程
重点检查:1.报建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3.内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安全生产措施是否经过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工地管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6.施工现场办公场所、食堂和宿舍是否达到消防规范要求。
(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
对于合同价格30万元以上或装修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重点检查:1.报建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3.内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特别是用于办公、宾馆、酒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建(构)筑物防火等级是否低于A级要求。
三、整治原则和方式
(一)整治原则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由义井镇、各街道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进行排查整治。
(二)整治方式
村(社区)对本辖区内所有院落、经营场所、单位、小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报乡镇(街道)进行抽检;乡镇(街道)将村(社区)排查台账进行汇总后上报区住建局和区安委办,区住建局和区安委办汇总后由区政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市安委办。需专业人员鉴定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报送区帮扶督导组协调解决。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整立改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各部门上报的台账都要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在我区生产、经销保温材料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但仍然生产、经销的保温材料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10月17日至11月17日,分为全面摸排、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
(一)全面摸排阶段(10月17日—10月26日)
义井镇、各街道要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对辖区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并同时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11月10日)
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工程逐一督查,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和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区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住建、城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11月11日—11月17日)
区直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制定地方安全标准,固化和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标准。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标准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二是从细排查。不论企业性质、规模大小、隶属关系,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所有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政治可靠、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场所和一线开展检查。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人员、流程、制度、机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是从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建、查、对、销、交“五账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虚假自查、自查不到位的,一律立即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停产停建停业整顿到期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四是从重问责。压实监管责任、法人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对专项行动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专项检查工作不扎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或只组织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及发现问题避重就轻、不督促完成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区政府组织调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严惩。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于10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每周四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王秀娟
联系方式:0353-5617588
邮 箱:yqcqjsj@126.com
附件:1.城区城乡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络人(略)
2.城区城乡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台账(既有建筑)(略)
3.城区城乡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台账(在建工程)(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政办发〔2020〕36号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要任务
(一)组织落实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认真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审核。全区选定义井镇人民政府、上站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作为示范,带动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建设。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扶贫、税收管理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经区政府审核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区直各单位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出台所负责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落实措施。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优化流程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区直各部门、镇(街道)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区经济信息中心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公开什么、如何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三)拓展延伸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并根据标准目录定期对历年形成政府信息归类整理。同时,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城区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开展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义井镇、各街道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任务
(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1.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区政府办信息股备案。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存在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应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应由起草单位向区政府办公室出具公函,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已经依法移交档案馆的,可以告知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2.明确政府网站法定栏目和内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确保位置醒目、分类合理、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根据情势变化和栏目更新情况,定期动态调整。鼓励结合工作实践,创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类标准,提升公开质量。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中心。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流程机制建设,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三)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1.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区政府办公室。非政策性文件不需解读的,要在文件报审时予以说明。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区直各单位多样化方式解读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3.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区政府网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区政府网站要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方便公众随时查看。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0年起,在区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中心、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四)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区经济信息中心和区融媒体中心作为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具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的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2020年10月底前,要完成基本信息表变更审核、页面标签规范化设置、索引号规范使用、各类标志标识悬挂、域名规范使用、IPv6改造等。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检查政务新媒体开办资格和内容保障情况。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
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按照统筹集约的理念开展移动客户端规划建设,提高内容服务的整合性和便利度,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IPv6并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3.完成集约化建设。2020年10月底前,接入市级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城区和市级网站统一硬件平台、统一软件系统、统一安全保障、统一运维管理。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政务信息化局)。
(五)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
涉及单一镇、街道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区政府部门会同涉事镇、街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涉及多个镇、街道的政务舆情,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涉事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应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作出批示,区政府办公室跟踪落实。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义井镇、各街道。
2.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特别是对政府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重大民生等情况的,必须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2020年9月底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明确政务舆情协调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单位。
3.优化政务舆情回应方式。主动适应公众参与需求不断提高的新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根据不同情况,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避免自说自话。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责任单位: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四、监督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队伍建设。区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条例纳入基层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区直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等懒政怠政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需要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附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导责任分工表(略)
(此件公开发布)
人 事 任 免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晖等八人任免职务的通知
城政任〔2020〕6号
二○二○年七月二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7月2日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赵 晖为南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小军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申军华为坡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广华为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军为区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 林为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世英为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荆 鑫的南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魏振渊免职的通知
城政任〔2020〕7号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9月30日常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魏振渊的阳泉六中副校长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