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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1-12

王文茂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区是我市主城区老旧小区众多,随着时代的变化,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旧小区改造迫在眉睫。目前老旧小区一期、二期改造已基本完工,我区正在实施的老旧小区三期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完善施工各项流程,严格竣工验收程序,使改造更加符合居民需求。

您提出的关于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意见建议的提案我们已专题会议研究,您提出的问题的确在已经完工的老旧小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中存在。对存在质量缺陷和改造不到位、居民不满意的问题,我们已联系一期、二期全部施工队伍召开专题会议,近期我局将分批对已改造的小区进行全面筛查,对改造不到位、老百姓不满意的地方立即整改。

一、明确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施工单位限时到场,第一时间解决质量问题缺陷;对各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对居民反映问题安排专人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完毕,尽可能使居民满意。同时在老旧小区三期的日常施工中,施工单位积极与所在街道、社区加强联系,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老旧小区的改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楼房年代不同、结构不同,居民诉求不同,在前期设计方案时尽量考虑施工科学性、完善性,在条件允许及改造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居民意愿,集中改造居民最急难愁盼的地方,在三期的改造中我们也将提前联系有关专营单位,合理安排改造计划,避免重复施工。

三、在已经改造完成通过验收的老旧小区,尽快移交所在街道、社区,第一时间成立自管会或者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实现老旧小区规范化、可持续化管理。

负责人:李常银

承办人:荆力扬

联系电话:03535617588

阳泉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