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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城政办发2023〕22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公布2023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晋煤化解产能办函〔2023〕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组织

成立阳泉市城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

长:李海民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李小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员: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城区公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区级验收工作。

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应参照区级验收组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所属煤矿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

二、验收标准

除严格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外,还要结合我市出台的有关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标准,做实做细验收工作,验收标准见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区级验收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关闭工作

城区人民政府承担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阳泉郊区漾泉煤业有限公司关闭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关闭退出煤矿开展工作,对煤矿关闭的档案资料、封闭填实井筒等煤矿关闭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检查。

在接到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自然资源、能源、公安、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关闭煤矿的验收程序、内容和标准开展区级验收工作,填写《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经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报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市级验收。区人民政府监督煤炭企业及时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移交有关资料,明确关闭煤矿日常监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产能不可恢复。

(二)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工作

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关闭退出煤矿的验收工作,对设备撤除、井口封闭、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等主要关闭退出工作要按时按质完成到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本企业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内部验收,相关资料整理成卷。

四、验收程序

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阳泉郊区漾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关闭验收后,由区人民政府出具关闭煤矿验收报告,并上报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出具关闭煤矿验收报告。

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市级联合验收组按照职责分工和验收方案要求,对关闭退出煤矿进行综合验收,向企业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煤炭行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直各有关单位和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要高度重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验收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加快关闭退出煤矿的验收步伐。

各成员单位要对照2023年阳泉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联合验收组分组及职责分工要求(见附件6),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实施。

(二)压实部门责任,主动服务到位。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奖补资金、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置、证照注销、生态修复、风险应对等重点工作,主动上门服务,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

(三)细化关闭措施,确保安全退出。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煤矿关闭退出各环节安全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特别是回撤设备时,要设专人盯守,各大监控系统要全天候在线监测,确保人员安全。要坚决严禁以“过渡期”或“回撤期”等名义违规组织生产,要对列入本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矿增加安全监管频次,必要时派专人蹲守驻矿,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煤矿安全关闭退出。

(四)严格标准,确保井筒封闭到位。煤矿关闭要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第六条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实施,重点是:关闭的立井应当填实,或在井口浇筑一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关闭的斜井(平硐)在井口以下斜长20米处砌筑一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实至井口,并浇筑钢筋混凝土封墙,确保永久封闭。

(五)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任务。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履行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主体责任,研判各环节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提前制定防范各种风险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提前妥善处理可预见性的矛盾风险。同时做好分流安置职工的思想工作,建立健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按职代会通过的安置方案组织实施,研判因职工安置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1.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

2.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产能退出认定)

3.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资金使用及债务处置)

4.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职工安置)

5.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煤矿关闭)

6.2023年阳泉市城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联合验收组分组及职责分工表

附件.docx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政办发〔2023〕22号)的解读.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