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3〕30号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继续深入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建设公平竞争、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现就我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入法,表明了国家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和破除各种类型的行政垄断行为的决心。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
(一)完善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应审尽审、审必规范。
(二)严格审查标准。在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四类审查标准要求的同时,重点要对涉及指定交易、地方保护、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将税收和奖励挂钩、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防止中小企业和新进入者进入市场的各类优惠政策进行严格审查,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建议义井镇、各街道、各部门实行机关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对拟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在征求相关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应同时征求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建议。
(四)试行第三方评估。政策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的、被多个单位或个人反映或者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应当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开展定期评估清理。要定期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订或者废止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优先引入第三方定期评估清理,可以每三年组织一次,或者在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二)建立定期抽查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组织一次政策措施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对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地区,要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被抽查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被抽查单位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将整改报告按要求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三)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上级机关经核查属实的,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谋划。要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高效运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要及时汇总形成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狠抓能力建设。狠抓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公平竞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纳入必修课程。鼓励部门内部相对集中审查职能,保障审查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配齐配强审查力量,确保与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强化政策解读、问题导向和典型案例分析,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选择重点行业和地区开展督查抽查。对成效显著的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的多次督促整改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举报妨碍限制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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