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3〕34号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阳泉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义井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88号)要求,现修订形成《阳泉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区级清单”),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阳泉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由阳泉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五、区直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提出了调整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级审改牵头部门审核确认,涉及以下5家部门28项行政许可事项,城区无该批事项的办理权限,予以调整减少,具体事项为:
阳泉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5项,分别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13项,分别为: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犬类准养证核发、普通护照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阳泉市城区自然资源局8项,分别为: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阳泉市城区民政局1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1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区级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附件:阳泉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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