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函〔2023〕21号
《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申请报废老旧环卫作业车辆的请示》(阳城建服字〔2023〕64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认为原环卫处购置的18辆环卫作业车辆,已不符合现有作业条件,达到报废标准,同意报废,请按程序报废。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