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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新入库服务业企业奖励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城政办发2022〕28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阳泉市城区新入库服务业企业奖励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新入库服务业企业奖励制度实施办法 

     

  为鼓励全区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引导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优质企业上规入统,经研究决定对规下转规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执行单位 

  奖励工作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共同完成。 

  二、奖励范围及其标准 

  1.奖励范围: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入库且能保证下一年度正常经营正常报表。具体达规标准: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2.奖励标准: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区政府决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预算 

  奖励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四、发放办法 

  本办法规定的新入库企业,当年入库,次年审核、发放。 

  五、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即日执行,有效期5年,具体由区发改局、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新入库服务业企业奖励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城政办发〔2022〕28号)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