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0〕31号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和《阳泉市水污染防治2020年行动计划》,实现2020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城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 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实现突破性改善,白羊墅国考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7%;小河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二、 重点任务
(一)全力消除劣V类水体
1.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对全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实施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农业农村局配合,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以下均须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深化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排查整治。推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城区计划改造义井河上游段、桃河下游段“雨污分流”1.76公里,按照三年全部完成制定目标。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区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配合)
3.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特许经营,鼓励实施“厂网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配合)
4.严格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监管,依法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配套建设污水水质监测设施,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出口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住建局配合)
5.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严禁畜禽养殖粪污直排河道。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大力保护良好水体
6.建立完善预警保障机制。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强化对小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预警分析功能,建立会商机制,科学分析研判断面水质状况,及时向水质异常的有关单位进行预警,采取防范措施,及时遏制水质异常波动。(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
7.规范旅游区污染控制。坚持旅游区污染不入河的原则,强化实施截污治理。已建成的旅游区要实施截污工程,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新开发的旅游区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管控沿河各类分散型旅游点、农家乐、小型宾馆饭店,“杜绝农家乐及其他餐饮废水直排,农家乐、小型宾馆饭店整治达标率达到8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配合)
8.持续开展桃河、义井河国土绿化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功能。继续在重要河流流域内开展湿地建设、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扩大湿地保护修复面积,加强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9.提升河流沿岸生态缓冲带防护水平。确定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范围,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河带保护范围,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10.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及时清理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清河时,实行分段、分时、分步骤清淤,建设临时拦沙坝等有效措施防止清淤过程无序施工扰动河道,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强化河长制巡河机制,加强巡河排查,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区住建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11.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试点。推动封井回填、闭坑矿山老窑水修复治理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12.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源地下水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双源”(污染源、饮用水源)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配合)
13.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收尾工作。对已经停产、列入改造计划的加油站,全部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备案。对计划关停的加油站,开展加油站场地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如发现渗漏现象,须进行防渗改造修复。加油站需按要求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四)强化整治黑臭水体
14.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已完成整治、符合采水条件的建成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黑臭,同时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长制久清”。(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配合)
15.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及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完成上级下达的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区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着力保护水资源
16.推动城市节水。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三分队按职责分工牵头)
17.强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科学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明确闸坝、水库联合调度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 维持河流生态用水需求。(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牵头)
(六)加强水环境管理
18.建立完善河湖长制长效机制。根据河湖长制运行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工作制度,重点完善河湖长制分办、督办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9.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及时公开曝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工信局、区卫体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区域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并组织制定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要求,认真研究和及时协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 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调度、通报督办等职能。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实际研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定期将工作信息报送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水环境保护投入,通过多种途径强化资金保障。要积极落实污水处理费等相关税费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新突破,推动我区污水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实效。
(四) 强化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