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0〕3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6日阳泉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0.1”太原区台骀山景区重大火灾事故和阳泉市“10.16”盂县梁家寨大崔家庄村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城乡建设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区政府10月16日安全会议精神,为有效防范此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楼阳生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做实做透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副区长李明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三分队、区消防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义井镇、各街道等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李常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工作总结等工作。
从区城管三分队、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局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帮扶组,对义井镇、各街道进行帮扶督导。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装饰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含所有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一)在建项目装饰工程
重点检查:1、报建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3、内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安全生产措施是否经过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工地管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6、施工现场办公和食堂、宿舍是否达到消防规范要求。
(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
对于合同价格30万元以上或装修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重点检查:1、报建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3、内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特别是用于办公、宾馆、酒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建(构)筑物防火等级是否低于A级要求。
四、整治原则和方式
(一)整治原则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由义井镇、各街道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进行排查整治。
(二)整治方式
村(社区)对本村(辖区内)所有院落、经营场所、单位、小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报乡镇(街道)进行抽检;乡镇(街道)将村(社区)排查台账进行汇总后上报区住建局和区安委办,区住建局和区安委办汇总后由区政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市安委办。需专业人员鉴定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报送区帮扶督导组协调解决。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整立改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各部门上报的台账都要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在我区生产、经销保温材料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但仍然生产、经销的保温材料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五、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10月17日至11月17日,分为全面摸排、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
(一)全面摸排阶段(10月17日—10月26日)
义井镇、各街道要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对辖区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并同时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11月10日)
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工程逐一督查,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和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区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住建、城管、公安、消防、区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11月11日—11月17日)
区直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制定地方安全标准,固化和深化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标准。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标准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二是从细排查。不论企业性质、规模大小、隶属关系,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所有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政治可靠、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场所和一线开展检查。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人员、流程、制度、机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是从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建、查、对、销、交“五账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虚假自查、自查不到位的,一律立即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停产停建停业整顿到期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四是从重问责。压实监管责任、法人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对专项行动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专项检查工作不扎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或只组织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及发现问题避重就轻、不督促完成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区政府组织调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严惩。
义井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于10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每周四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阳泉市专项行动帮扶督导组成员名单
2.城乡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络人
3.城乡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台账(既有建筑)
4.城乡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违规排查整治台账(在建工程)
联 系 人:王秀娟
联系方式:0353-5617588
邮 箱:yqcqjsj@126.com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