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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30

  城政办发〔2020〕40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10.16”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至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和红线,为我打造“三有”新城区建设阳泉“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并消除全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 

  2020年底,农村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主要包括饭店、农家乐、商店、小超市等)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除经营场所以外的公众聚集场所,如宾馆、医院、学校、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交通场站、村级活动中心、戏台、红白理事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城市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主要包括大型商场、城市综合体、餐饮娱乐场所等,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写字楼、旅游景点、候车(机、船)室等)、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特别是城中村违规改变结构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4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6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2021年6月底,完成6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6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区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区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便于工作开展,现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分管住建的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三分队、区消防大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及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四、责任落实 

  (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制度建设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其他领导包片负责,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及上级对口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出台行业整治方案,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 

  (二)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实施责任,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及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村(社区)要按照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协助配合排查整治工作。 

  (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体任务 

  (一)全面排查。领导小组将统筹各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如:未办理相关手续,沿街住宅违规凿墙破窗改为门店,改变承重结构装修,违规开挖地下室,违法加层,特别是城中村违法多次加层、加盖多层等行为),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一是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房屋承重墙体、梁、柱、楼板是否存在变形和裂缝等);二是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三是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居民及商业用户室内工程设计标准》DBJ04/401-2020以及《农村煤改气工程技术标准》DBJ04-408-2020要求),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如:管线是否擅自改动,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泄露等情况),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四是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如: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尾矿坝、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暗坡边缘;洪水主流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地段;浅层古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已经有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等);五是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保温材料选用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六是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排查路径。按照从重点到一般和人员聚集程度由高到低的原则实施。 

  农村分两条路径:一是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二是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它房屋的路径排查。 

  城市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及老旧房屋、其它房屋的路径排查。 

  3.排查要求。排查人员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有序排查,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逐类逐房列出隐患清单。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向排查人员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 

  4.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同步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准确填写和妥善保管纸质档案,并根据整治进展及时更新房屋安全信息。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精准整治。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和一般安全隐患、严重安全隐患。研判结果为安全和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形成分类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由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提出鉴定需求,区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由鉴定机构提出整治要求。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由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全面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提出整治要求后,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整治清单。 

  3.分类整治。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研判、鉴定结果和隐患、整治清单,监督、帮助房屋产权(使用)人开展整治,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消除,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  

  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整治清单,建立辖区内所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区领导小组要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验收工作可分四个步骤: 

  1)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后,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向村(社区)提出验收申请; 

  2)村(社区)向 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提出验收申请; 

  3)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非经营场所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对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治向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4)区领导小组组织对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 

  (三)建章立制。区直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时间安排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12月)。6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全部完成对6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6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BIM、CIM应用,配合建成全市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区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城乡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含煤矿矿井工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房屋建筑);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数据平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市城管执法三分队负责配合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城乡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宣传、统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商务、文化旅游、卫生等区级部门按照职责,指导主管领域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0年11月起,于每月9日、24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四)做好工作衔接。本方案下发后,全区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合并实施。其他已开展的涉及房屋安全的相关排查整治,与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五)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 

  1.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农村经营场所) 

  3.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农村人员密集场所) 

  4.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城市经营场所) 

  5.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城市人员密集场所) 

  6.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违规改造经营出租屋) 

  7.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老旧小区) 

  8.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工地临时用房) 

  9.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清单 

  10.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清单 

  11.阳泉市城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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