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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促进服务业快速复苏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城政办发〔2023〕6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促进服务业快速复苏实施方案的通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阳泉市城区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促进服务业快速复苏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促进服务业快速复苏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区委经济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加快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若干措施》《阳泉市促进服务业迅速复苏二十条措施》文件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复工复产,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以“中共创建第一城”的责任担当,聚焦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全面推动服务业快速复苏,力争一季度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推动服务业企业尽快复产。推动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企业尽快全面复产。义井镇、各街道、社区不得随意关停商贸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息中心,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促进消费回暖。延长2022年第二期数字消费券发放核销时间至2023年2月底。落实2022年数字消费券发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发放力度。按照区统一部署,春节前向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筹划开展年货节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服务企业以春节、元宵节等为契机,采取打折让利、满减优惠、礼券赠送、积分返利等方式,加大年节促销力度。全年计划开展4-5次大型促消费活动,全面激发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持续促进汽车消费。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汽车经销企业等开展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城区税务局、区财政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打造城市“烟火气”。充分激发夜经济试点城市优势,深耕夜经济点位,持续打造西河滩、大阳泉、小河等8大夜经济场景,努力向专业化、品质化、差异化方向升级;以兴隆步行街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为牵引,加快推动天桥--兴隆步行街形成集聚效应,让老商圈焕发新活力。立足“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沉浸式文化主题商业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壮大楼宇商圈经济。全力打造六大楼宇经济样板,帮助各类楼宇挖掘要素、打造环境、提供服务,着力解决配套不完善、保障不到位问题,持续提升承载功能。强化楼宇招商力度,努力引进企业,盘活闲置楼宇资源,形成楼宇总部产业生态链,建设“立起来的开发区”,以楼聚产,以楼兴业,加速打造市级楼宇经济试点区。加速提升滨河、天桥、“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三大商圈连点成线、扩线成面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滨河新天地省级步行街牵引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商圈品质,打造差异化、特色化核心商圈。优化便民市场布局,推广滨河西社区、东营盘社区获评省级一刻钟商圈试点社区经验,多业态集聚打造社区商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加快数字经济赋能。持续推进5G网络建设,2023年新建5G基站100个,实现5G网络全覆盖。重点推进5G+智慧康养项目和打造2所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积极促进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文物活化利用、智慧乡村等应用场景见效,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信息中心,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大力发展平台经济。研究出台支持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发展数字零售、跨境电商,加大对“泉乎”、云时代等企业的培育力度。继续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大力推进乡村e镇建设,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共同配送,推动电商企业集聚区发展。加快实施德业居网红直播大厦建设,打造阳泉首家“直播+”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运输保通保畅。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政策。对符合环保规定的货运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优化或取消现有各类限行政策,为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提供交通保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促进交运业稳步增长。在保证交通运输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帮助映凯冠福、汽运集团等企业拓展业务。组建货运平台公司,整合区域内零散运输资源,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壮大省运危特货运输服务公司危化品运输贸易业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0.推动文旅企业应开尽开。全面开放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文化经营场所、A级景区,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责任单位:区文旅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首道门票优惠政策。鼓励全区A级景区对全国游客开展免首道门票活动,给予40%的门票价格补贴,市区两级5:5配套。政策实施时限到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培育文旅消费热点。以“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加快小河景区提档升级、积极参与百团大战遗址公园景区创建,培育建设新的A级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小河精品民宿,打造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鼓励义井镇、各街道、村、社区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各类文化惠民及特色旅游活动,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持续推动“引客入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中共创建第一城”内涵特质,充分利用山西阳泉干部学院(可以面向全国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国字招牌”,主动对接,积极服务,以红色研学、红色教育促进我区红色经济发展。以旅游、会展、会议等活动为契机,完善服务供应链条,拉动餐饮业和住宿业市场需求。将我区注册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到我区旅游的奖励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4.加快房地产行业发展。积极谋划一批房地产项目,加快推动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配合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各类房展会、房博会,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让利。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凡在我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人员,在购房人缴纳契税后,按照房屋总价1%的额度发放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15.培育康养产业发展壮大。以“省级养老服务模范区创建”为契机,全面促进基本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由点及面推广“嵌入式”养老成功模式,力争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任务,分步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优化康养产业布局,积极推进晋东医养城、老年福利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落地实施,大力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体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推进其他服务业健康发展。营利性服务业方面,确保移动、联通等电信广播服务业稳步增长,鼓励支持城区保安、新天地商业广场等租赁商务服务业拓展业务。加大对金龙昌泰、鼎昌等居民服务业的帮扶力度,促进木子管家等家政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帮助领航新能源、亿鼎诚等科技服务业企稳回升。促使爱尔眼科上半年实现开业运营,年底达规入统。积极推动“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二期加快招商工作。非营利性服务业方面,严格落实各项增资政策,财政资金优先安排工资性支出,确保非营利性服务业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信息中心)

17.做好稳岗就业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服务活动,加大招聘信息推介力度,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提供在线支持,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用工和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8.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3年3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9.培育服务业企业达规入库。严格执行新入库服务业企业奖励制度实施办法。以市场主体倍增为抓手,积极抓好在库企业名录库和培育企业名录库建设,切实推动“个转企”“下转上”“产转法”。引导遵守统计法规,如实申报,确保升规达限企业及时增补入库。2023年力争实现新增18户批零住餐企业和2户规上服务业企业达规入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加大对困难行业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住宿、餐饮、文旅等行业,不得随意压贷抽贷断贷。主动对接市级及各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好相关融资担保政策,落实好将各类市场主体的担保费率统一下降至0.8%(国有银行‘总对总’业务除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住宿、餐饮、文旅等行业担保费率降至0.5%,对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业务,可缓交半年担保费(政策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底),不得随意压保断保抽保。区级担保机构对单户融资3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六新”等市场主体,取消反担保物要求,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

21.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积极对接市金融办,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我区上划至方舟融资担保公司的2000万融资担保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向企业宣介融资担保政策和产品,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提升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取消“上年度纳税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限制条件,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2.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年11月-2023年2月房租。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对中小微租户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2月底,水、电、天然气(煤层气)经营企业对服务业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责任单位:区工信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3.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精准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六税两费减免等各项现行有效税收优惠。加大税收优惠宣传力度,实施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城区税务局)

24.优化营商环境,设立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简政放权便利化、监管执法标准化、政务服务精细化、制度保障法治化”为统领,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对证照过期不能及时办理延期或变更的,有效期顺延3个月。充分依托“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零见面”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5.加强政策落实组织保障。成立区服务业复苏工作推进组,按月开展调度,统筹推进省、市、区服务业复苏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建立常态化入企服务机制,开展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落实已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省服务业61条、市服务业64条、区服务业54条、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6.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务必尽快出台落实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设立政策解读专线电话和网络信箱,指导企业便捷享受政策红利,积极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区服务业快速恢复发展,决定成立培育新型消费、促进服务业快速复苏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海民区委副书记、区长

长:李小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王东红区政府副区长

赵瑞智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

翟瑞庆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信息中心,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发改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动政策执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细化落实举措,及时协调解决各项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解读。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各自行业领域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注。

(三)加强运行监督。区纪委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建立负面清单,强化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五、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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