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函〔2023〕6号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城政办发〔2022〕26号)中“对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我区的企业,以及主动迁入我区的A股上市公司,在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奖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30万元的配套奖励。”进行删除,删除后,原文件继续有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