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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烟火气”集聚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

城政202313


义井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烟火气”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3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烟火气”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城市“烟火气”,更好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聚焦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围绕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全力推动服务业振兴,持续激发城市活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通过科学优化布局,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便捷服务,引导规范经营,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一批“烟火气”集聚区,不断提升消费供给的多样性和便利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规划指导、政策扶持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参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城市“烟火气”、打造经济“新引擎”。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围绕我区夜间消费集中、市民活动集聚、创业创新活跃的北大街、南大街、德胜街、兴隆街等区域合理设置夜间经济和“烟火气”集聚区,突出规划的指导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优化配置夜间经济元素,推动夜间经济科学、有序、集聚发展。

(三)属地负责、分类管理。按照“区级统筹、部门联动”原则和“谁运营谁负责”要求,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压实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做到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环境、不扰民。

三、工作目标

立足城区特色,积极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烟火气”集聚区。重点目标是,打造城市3个核心商圈,即做强滨河商圈,点亮天桥商圈,培育1“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商圈提升改造2条步行街,即推动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步行街、兴隆步行街提升改造建设6个夜经济点位,即推进滨河新天地、兴隆步行街“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大阳泉、小河、西河滩等夜市建设开市。

四、工作任务

(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夜经济场景。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布局夜经济点位建设重点打造6大夜经济点位

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重点打造“夜购”场景,以省级步行街品牌为牵引,以滨河、北国为核心,引入夜场直播、购物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夜间时尚消费活动,以美食、娱乐等招揽人气、带动购物、增加营收丰富夜间购物体验,繁荣夜间购物时尚消费。

兴隆步行街重点打造“夜逛”场景,充分发挥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和怀旧商业步行街优势,突出老街区“烟火气、市井味、慢生活”特点,引导街区商户延长营业时间,结合周边小吃集市、深夜食堂,形成夜间消费新常态,打造沉浸式的娱乐休闲体验街区。

“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重点打造“夜赏”场景,突出园区夜间文旅集聚区优势,引入夜间特色主题演出、星光音乐会、露天观影、创意市集等新潮文化业态,丰富市民的夜间文化生活,打造夜间文化消费品牌。

西河滩夜市重点打造“夜食”场景,突出风味特色小吃、特色美食,丰富经营种类,提升服务档次,建设成为餐饮集聚型的夜经济点位,提升夜间美食品质。

大阳泉、小河古村重点打造“夜游”场景,举办富有文旅特色的夜间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景区特色表演、推出夜场旅游项目等活动,丰富夜间旅游内容,吸引游客夜间旅游消费。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发展露营场所、打造网红打卡地等,加快实现文化展示、旅游体验、商业休闲等融合发展,扩大夜间旅游消费规模打造夜间旅游新地标。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打造城市核心商圈。以商业建筑地标、品牌标杆、服务引领、业态集聚为目标打造多元时尚、特色发展的城市消费中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加快推动天桥摩尔港实现运营,吸引优质品牌、企业入驻,与兴隆商业步行街形成联动集聚效应,点亮天桥商圈;强化滨河新天地的牵引带动,转型升级传统业态,持续提升商圈品质,做强滨河商圈。加快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二期招商进度,建设沉浸式文化主题商业街,以“阳泉文化+现代服务业”打造文旅商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便民社区商圈建设。在巩固提升滨河西社区、东营盘社区省级试点社区的试点建设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全面推开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2023年底前,每个街道完成一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社区建设。重点发展“一店一早”,即推动连锁化、品牌化的便利店和早餐点以及相关特色、传统、创业的多元市场主体进社区;补齐“一菜一修”,即按照一定标准改造提升各种形式的菜市场,让配钥匙、修鞋等“小补小修”规范有序回归百姓生活;服务好“一老一小”,即建设完善老年康护、幼儿托管服务设施及机构,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提升社区商业“烟火气”。(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体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动品质步行街提升改造。重点推动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步行街、兴隆步行街因地制宜提升改造,突出特色,优化环境、丰富业态,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与商圈协同发展。推广滨河新天地(省级步行街)、兴隆步行街(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建设管理经验,发挥重点步行街、商业街集聚效应,推动开展系列夜间消费休闲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北大街街道办事处、下站街道办事处)

(五)引导便民经营点规范发展。(街道)或第三方主体制定便民经营点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便民经营点的运营主体及责任人、经营业态、时段、区域、摊位数量等,明确准入标准,引导流动商贩和自销农户集中定时定点经营,以特色餐饮、食品、文化体验、本土产品为主,鼓励创新创业、展示阳泉特色、满足市民需求、营造生活氛围。支持镇(街道)利用公共空间,发展周末大集、后备箱集市、房车营地等新型消费模式,全方位满足群众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扩大旅游景区优质服务供给。持续落实A级景区在2023年上半年对全国游客开展免首道门票活动,给予门票价格补贴。研发剪纸、面塑等本土文创旅游产品,在旅游景区设立“阳泉礼物”实体专卖店,全面提升文旅消费水平。持续办好“节气文化·四季阳泉”系列活动,举办非遗展销会、艺术节、文博会、传统集市、庙会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延伸中央厨房服务链条。加快推广“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鼓励餐饮企业建设食品统一加工配送中心,通过集中规模采购、集约标准化生产的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营养卫生、价格实惠的预制菜等半成品和成品餐饮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回收站点体系建设系列标准,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处置周转站等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回收站点设施和资源,结合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统筹设置回收站点,鼓励将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套设施纳入公益性社区配套用房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完善、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城市环境与“烟火气”协调发展的局面。(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九)强化“烟火气”集聚区高效服务和规范管理

1.发放夜经济惠民消费券。在城区政府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过程中,专门设立“繁荣夜经济,活力漾泉城”夜经济惠民消费券抢券专区,向市民发放“烟火气”消费券,引导群众夜间消费。在企业层面,鼓励支持相关联的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推出系列促消费活动,持续激发夜间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直各相关部门,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市场主体。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夜经济市场主体注册提供便利,主动上门服务各点位入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其提供注册登记、证照办理等服务。通过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完善“夜间经济”配套公共服务。

一是分考虑夜经济烟火气集聚区特点,由所在镇(街道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服务。(责任单位: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是强化交通保障,以不影响正常交通为基本原则,在集聚区及周边增设交通标志和路内泊位,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警二大队,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是有针对性调整和加强夜间巡控警力,重点时段增派警力加强疏导管控。(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建立健全外摆设摊活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明确商圈广告、外摆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放宽外摆条件,允许运营主体明确、管理规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特色独立商业街商户在不影响消费安全、交通通行、建筑物采光通风、市容面貌等情况下,在门店外延伸区域的红线范围内,设置外摆区位。(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放宽节假日户外促销活动限制。加大对户外文化商业活动(户外促销)等经营活动的支持力度,在春节、元旦、十一等重要促销节点期间,经街道、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压占市政管网和设施、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影响市容整体秩序的前提下,允许商户在商业街区街道或者店门外设置宣传广告、拱门等,开展店外促销、消费市集、创意体验等活动,准许在广场等开放性公共空间举办展销及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商务局,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建设“烟火气”集聚区作为惠民生、暖民心、促消费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聚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调度推动,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全力推动解决“烟火气”集聚区建设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烟火气”集聚区建设健康发展。

(二)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安全稳定。督促各类“烟火气”集聚区运营主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做好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编制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指导开展大型活动的组织主办方认真执行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文化演出等方面规定,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创新形式,开展“烟火气”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资讯服务,为加快推动“烟火气”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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