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78号)、《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阳政办发〔2018〕9号)、《阳泉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阳政办发〔2020〕13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切实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确保如期实现国家和省下达的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目标,结合我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标志性战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载荷高、使用年限长、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我市“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具体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政策保障,加强督促检査,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区政府成立了阳泉市城区促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 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石俊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常银 区住建局局长
康建光 区财政局局长
李宪宝 区商务局局长
穆志强 区信访局局长
路永青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局长
贾勇慧 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常银同志兼任。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互通信息,形成“信息共享、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营运类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的《道路运输证》核定注销和淘汰车辆的审核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负责协调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含非营运类)治理标准核定及审核认定。
(三)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负责提供我区注册登记在用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数据;负责办理国三及以下营运油货车(含非营运类)淘汰的注销登记和淘汰数据核准工作;负责对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车的报废、拆解监管。
(四)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管,审核认定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五)区财政局:负责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淘汰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是指2013年及以前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持有交通部门配发的《道路运输证》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四、淘汰补助申领条件及标准
(一)淘汰补助申领条件
申请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经市交通运输、环保、商务、交警部门核准并公示;
3.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4.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5.经省级商务部门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6.取得机动车登记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7.营运车辆取得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8.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车辆不予补助。
(二)淘汰补助资金标准
全区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补助资金优先使用上级补助资金,车辆补助资金缺口由区财政安排解决。补助日期以开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初次登记 注册年份
车辆类型 |
淘汰补助资金标准(万元) |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
重型载货车 |
0.98 |
1.18 |
1.38 |
1.58 |
1.78 |
1.98 |
中型载货车 |
0.43 |
0.63 |
0.83 |
1.03 |
1.23 |
1.43 |
五、淘汰流程
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区政府组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政、商务、交警等相关部门成立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区政府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具体流程为:环保部门车辆排放信息确认,商务部门审核认定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交通部门出具营运车辆注销证明并对相关资料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于每月5日前向区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淘汰工作进度,经区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区财政局下达相应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区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合办公、联合监督检查、信息定期交换、定期报告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人负责,实行联合办公,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从严加强行业监管。交通、环保、交警部门及时对辖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进行核定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各相关部门应引导广大车主积极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对未按时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的经营户,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和其他营运许可。
(三)提升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机动车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价格体系,落实拆解企业主动上门回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为淘汰车主提供上门拖移便捷服务,促进车主主动报废车辆。强化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监管和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监督销毁,建立车辆拆解在线监督核查机制,加快实现车辆拆解过程的影像化管理,确保车辆拆解可认定、可追溯、可核查。
(四)加强对逾期未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查处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定期统计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据;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环保部门对国三及以下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的环保检测给与严格监管,对属于已注销和报废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
(五)规范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核拨管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核拨采取“一站式”服务管理,区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核拨管理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发放。
(六)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从严査处违规检验行为,对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依法顶格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淘汰任务按期完成。
(八)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介、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运输企业、货运场站、车户广泛宣传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和淘汰政策,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的积极性、主动性。
附件:1.阳泉市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