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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城政发〔2024〕5号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超会议精神,依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经有关部门对全区货运源头单位开展的新一轮摸底调查与核定,现将阳泉市城区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照货运源头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源头巡查监管;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货运源头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把车辆入场检查登记关、货物装载配载关、车辆称重复磅关、车辆验票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

举报电话:0353-5698986

望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附件:阳泉市城区2024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名单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阳泉市城区2024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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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公示的通知的文件解读.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