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23〕15号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发〔2022〕4号)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阳政发〔2022〕21号)精神,全方位推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全方位推进城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民健身意识普遍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服务更加有力,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参与运动项目人数持续提升,主要指标如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
——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更高质量全覆盖。
——新建或改建1个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5人,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8个。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达标合格率达到9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齐健身设施短板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92号)精神,我区应制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用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支持租赁用地等方式充分挖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
“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建或改建1个体育公园,更换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老旧器材项目10个,建设3个百姓健身房、1个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做好国家扶持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健身步道、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体育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全民健身设施智慧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区卫体局、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和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强健体魄·积极生活·共享健康·幸福山西”为主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做好省运会群众体育项目、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省残疾人运动会、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等参赛工作,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鼓励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体育协会结合地域特点、行业文化及体育资源,开展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努力打造“一区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品牌活动,逐步形成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围绕传统节日,开展迎新年、三八妇女节、五一节、全民健身日、重阳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冬季运动,推动足球推广普及,扩大运动项目人口。(区卫体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和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测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健身大讲堂,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运动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健身科普活动,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生活科普活动、科学健身科普活动等,推广普及科学生活习惯和科学健身方法。关心重视知识分子、老年人、职工、幼儿和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指导服务。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推进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在岗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体育类行业组织和单位因地制宜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区卫体局牵头,区委统战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和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构建以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组织有力、队伍活跃、专业突出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培训等支持。(区卫体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要“巩固老年、抓住在职、突破青少年”,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依托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和爱好,促进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关注残疾人健身,新建公共体育设施要统筹考虑残疾人的需要,已建成的要逐步改造提升。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积极推动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工间操”制度,提升员工身体素质,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健身场地、购置健身器材和建立健身团队,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区卫体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和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体教、体卫、体旅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大体育传统项目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充分发挥区级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职能优势,研究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运动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联合培训,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积累体卫融合发展经验。
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户外、水上、跑步、骑行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太行、长城、黄河”旅游板块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区卫体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和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合作,充分运用“体育+互联网”,有效发挥信息、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的媒介作用。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全方位、多角度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展示体育魅力,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进一步扩大体育工作的影响力。(区卫体局牵头,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区卫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导。
(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运动。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水平,实现对健身设施、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团组织等内容的公示、查询和管理,方便群众获取健身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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