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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城政办函2023〕25号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落实公平竞争原则,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1.《阳泉市城区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促进服务业快速复苏实施方案(城政办发〔2023〕6号)中“研究出台支持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发展数字零售、跨境电商,加大对泉乎、云时代等企业的培育力度”修改为“研究出台支持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发展数字零售、跨境电商,加大对数字企业的培育力度”。“在保证交通运输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帮助映凯冠福、汽运集团等企业拓展业务。”“将我区注册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到我区旅游的奖励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进展删除。“营利性服务业方面,确保移动、联通等电信广播服务业稳步增长,鼓励支持城区保安、新天地商业广场等租赁商务服务业拓展业务。加大对金龙昌泰、鼎昌等居民服务业的帮扶力度,促进木子管家等家政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帮助领航新能源、亿鼎诚等科技服务业企稳回升。促使爱尔眼科上半年实现开业运营,年底达规入统。”修改为“营利性服务业方面,确保电信广播服务业稳步增长,鼓励支持租赁商务服务业拓展业务。加大对居民服务业的帮扶力度,促进家政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帮助科技服务业企稳回升。”修改后,原文件继续有效。

2.《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加快工业企业复产达产二十条措施和阳泉市城区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城政办发〔2023〕5号)中“落实市对区内市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增加本地协作配套企业原料和物资采购量,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的本地配套率,按照年度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政策。鼓励区级‘白名单’企业增加区内协作配套原料和物资采购量,带动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对区内原料和物资采购且年内每提高5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的,按照年度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上区级奖励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进行删除。删除后,原文件继续有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