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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现公布阳泉市城区2025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阳泉市城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主动公开规定,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教育信息等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更新

在区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栏目及时更新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让群众充分了解区教育局工作职能,方便群众了解咨询。

2.做好法定主动信息公开

在城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城区动态下发布通知公告2篇;

3.做好试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领域发布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单位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本单位信息内容更新发布全流程管理,从严把好审核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动信息全面公开,尤其是快速响应社会公众关切诉求等方面,与上级要求、社会期望和群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精准、及时,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有效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透彻,依法公开、规范办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为持续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下阶段,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推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拓宽公开渠道,优化服务路径。积极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渠道体系,在巩固政府网站主阵地的同时,有效整合运用政务新媒体、线下公开栏等多种载体,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公开矩阵。着力优化信息获取路径,简化查询流程,推动教育领域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推送”转变,确保公众能够更便捷、更全面、更及时地掌握所需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法治保障,提升专业能力。组织教育局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夯实依法履职的理论根基。以此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能力与规范化水平,确保每一项信息公开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标准统一,为打造阳光、透明、高效的教育服务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