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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文旅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现公布2025年阳泉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阳泉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服务文旅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年度文旅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不断拓宽群众了解文旅、参与文旅、监督文旅的渠道,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传播力和服务力,努力为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仍需提升,部分业务动态在格式统一、内容分类等方面存在细节不够严谨的情况;二是部分业务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详细过程或背景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发布前校对、发布后复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统一。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整齐度;二是梳理文旅相关业务环节,细化应公开内容清单,尤其在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过程性与结果性信息的同步公开三是定期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复核,及时发现并修正表述不清、归类不准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持续聚焦公众需求与体验,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阳泉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6日